办理流程
1、验证资料情况:
签发机构依据《广州市出生医学证明基本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仔细核对有关身份证明证件,如与病历信息不符,以病历信息为准,产妇签名确认。
2、打印:
将有关产科信息数据录入“广州市围产保健一产时管理软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和《广东省出生医学记录》。
3、盖章:
由医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与存根联签证机构和接生单位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4、发放和登记:
签发机构应核实领证人的合法身份,指导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内容,确认正确无误,在发放登记本上签名后发出,以免出现错误或冒领。如果申领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婴儿母亲签章处可以由申领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