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课时量标准:
1、小学教师周课时量:
(1)数学任教两个班,英语任教多个班或任教语文、数学、英语并兼任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7节;
(2)音乐、美术、微机、科学或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8节;
(3)体育周课时不少于16节;
(4)担任班主任并任教语文、数学或英语,周课时不少于16节;其他学科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7节;
2、中学教师周课时量:
(1)数学、语文、英语任教两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3节;物理、化学任教3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2节;政治、历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
(2)地理、生物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音乐任教8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6节,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
(3)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