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出现纳税人已缴税额和已申报税额不一致的情况,是因为我国个税计税方式发生了改变,从2019年起,个人所得税采用每月预缴预扣、次年综合汇算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纳税人平时在发放工资时所扣的个人所得税属于预缴税费,这并不代表实际应纳税额。
如果年度综合汇算应纳税额小于预缴税费,那么纳税人就可以申请退税,若年度综合汇算应纳税额高于预缴税费,纳税人就可能需要补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