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镇一级卫生院起付线为15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90%;
2.
县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85%;
3.
市一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80%;
4.
市一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7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报销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