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院落应当给予补偿指的是征收、征用或占用而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性质的国有土地。
因为空地院落是指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一些被占用、征用或征收但未开发利用的土地,通常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范畴,国家对此进行了相应的法规和规定,规定了在征收、征用、占用这些土地时需要给予对应的补偿,以确保其合法维权。
补偿的方式和具体标准不仅取决于土地的性质,还会受到国家政策、法规、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