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高铁延误的赔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铁路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二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
对于因铁路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赔偿标准如下:
1. 延误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不予赔偿;
2. 延误时间在1小时以上但不满2小时的,赔偿金额为车票价的20%;
3. 延误时间在2小时以上但不满4小时的,赔偿金额为车票价的50%;
4. 延误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赔偿金额为车票价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