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收取人民币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因法定理由不接受现金的,可以认定为拒收现金行为。使用现金进行支付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经认定有拒收现金行为的,人民银行将依据法规按照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罚。
数字人民币作为人名币数字化的形式,在实际操作中,都被默认为是人名币,因此,如果拒收,那么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