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家改革个人账户和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要求,持续优化医保待遇政策,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正式调整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管理方式,扩大个人账户适用范围并实行家庭共济。同时,将门诊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调整为“上不封顶”,并降低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