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户证明困难户证明 1、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部门的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残疾人员需提残疾证;重症病人需提供医院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文本); 4、在职职工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特困职工应提供市(区)总工会证明; 5、录取通知书(新生)、学费收据、学生证(注册英学校名称 6、填写《绍兴市越城区困难家庭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7、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
8、社区调查报告,家庭收入调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