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供学生就医病例、发票、医院建休证明、休学申请等材料,学校审核盖章;
二、学校携带申请休学学生相关材料至教育局教育科审批盖章;
三、学校将已审批盖章的休学材料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休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