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审核通过的,获得备案资格,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申请人需满足的相关条件为:
1、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含)以下。
4、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