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济南,外地就医的报销政策主要根据就医地的不同和是否办理了异地备案而有所不同。
对于济南参保人临时到山东省内其他地市住院治疗的,不需要办理异地备案,入院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报销。对于长期在山东省内其他地市工作或居住的参保人,需要办理长期异地备案,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可直接联网报销。
对于济南参保人长期在山东省外其他地市工作、居住或临时到省外其他地市住院治疗的,需要办理异地备案,入院时凭本人社保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报销。在这种情况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地以外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临时外出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省内跨市就医不降低报销比例,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居民医保参保人统一按省(部)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支付。
至于诊费是否能报销,一般来说,只要是在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诊费、药费、检查费等,都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但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医保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就医医院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