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济南槐荫区燃放烟花爆竹需要遵守以下规定: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为每年的春节期间和元宵节晚上19:00至第二天凌晨1:00,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燃放地点必须经过审批,禁止在居民密集区、林木茂密地带和易燃易爆场所燃放;未成年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必须由成年人进行指导和监督;燃放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火灾和意外伤害发生。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