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参保人分娩前生育保险需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1。
如果分娩期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1。
如果分娩前缴费不足几个月,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以由生育保险补充支付1。
职工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2。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生育登记: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办理就医登记,并确定产检及生产的医院。
准备相关材料:生完孩子后,准备好独生子女证、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申请领取: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申请领取手续,或者交给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
填写申报表:填写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申报表,并盖章填上单位账号。
提交材料:带齐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证明、户口、结婚证、身份证、分娩住院的出院小结等材料,去社保办理津贴。
受理与审查: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通过后,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
决定与送达: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并告知办理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以参保地的实际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