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连续缴纳社保5年内的,每年最高积12分;而超过5年的,每年最高积18分。
。此项指标对于长期在天津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的人员来说优势加大。
基本分——在津连续居住年限(增加),此项为新增加分项。
指标内容及分值:
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签注,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此项新增内容也对长期在天津居住并正常办理居住证的人员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