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保局的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限额为30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1300元,报销限额为4000元。参保人员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才可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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