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生育津贴是从孩子出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后可以获得一定的生育津贴,津贴的发放时间一般在孩子出生后的3个月内。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具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