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再审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下:
再审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再审申请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再审次数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般只能再审一次。对于已经再审过的民事案件,如果上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再次再审,应当依法提审。提审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也只能再审一次。
以上就是关于再审的法律条款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