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自2005年5月1日起,社保断交已不再视为参保年限,因此不能累积到15年。在社保断交期间,个人虽然未享受社保福利,但也没有缴纳社保费用,不应将此期间认定为参保年限。
因此,如果想累积满15年的社保缴纳年限,必须通过正常缴纳社保费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