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与招生学院联系,招生学院安排复试的具体事宜。(复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底至10月中上旬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者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拟录取名单后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院将面试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