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赋分规则如下:
等级划分:考生的原始分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被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这五个等级的人数比例大约为15%、35%、35%、13%和2%。
等级转换:每个等级的原始分数会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段。这样,考生的等级就转换成了等级分。
赋分起点和满分: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举例说明:
如果某学科原始分前15%的考生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95分,那么该学科A等级的原始分区间为【100~95】。已知A等级赋分区间为【100~86】分,也就是说,原始分【100~95】的考生为A等级,赋分后最终成绩为【100~86】分。
对于E等级,如果考试成绩最后2%的考生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5分,那么该科目E等级的原始分区间为【20~5】。已知E等级赋分区间为【40~30】分,也就是说,原始分【20~5】的考生为E等级,赋分后最终成绩为【40~30】分。
这样,每个考生的原始分数经过等级划分和等级转换后,得到了一个新的等级分数,这个分数就是考生在该科目上的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