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给,亦称“罢市”,为汉代地方监察官员负责纠正当地郡县官吏治理之弊害的制度。汉武帝时期,刺史部所辖郡国多有不治,于是刺史得“省诸禁令,诸禁令能相备以经郡国及除故输官者,无所关其令丞御史”。
这即罢官给假之制,简而言之,即郡县长吏治理有弊害而无法自矫者,刺史得罢官之权。
此制原为刺史监察郡县而设,以纠正其治理之弊害。
后来刺史虽改为州牧,但此制仍继续存在,不过罢官之权逐渐转移到太守与县令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