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的相关规定,全年(住院+特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4.7万元,大额基金支付限额50万元。办理特病后,年度内住院计付一次起付线(三级医院880元,二级医院440元,一级医院200元,一级社区160元,二级社区400元),特病门诊计付一次起付线(起付线同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