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
为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执行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即,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其他事宜仍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执行。
特别提醒:2022年1月29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已经缴纳契税,尚未申请补贴的,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要求提交申请,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