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行权是指在期权到期前,持有方主动选择行使期权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是为了避免价格波动而将期权转换为第一手资产,或者是因为期权权利的行权价格比当前市场价格更有利,而且越早行使期权权利,持有方获得的利润更大。此外,提前行权还可以在到期日前平仓,以实现利润或减少亏损。但需要注意,提前行权需要满足期权合同的约束和规定,以及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