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产检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的级别和参保人的类型有所不同。
对于未成年和大学生参保人,在特殊三级医院(如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0元,其他三级医院为350元,二级医院为250元,一级医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按规定不评定级别的医疗机构)为150元。
对于成年参保人,在特殊三级医院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1000元,其他三级医院为700元,二级医院为300元,一级医院为150元。
另外,参保人员在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起付标准统一为150元。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累计计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大连产检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