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2023年起,泰州市的生育津贴标准将调整为每个新生儿3000元,其中城镇职工和城市居民每人可领取1500元,农村居民每户可领取3000元。此外,家庭中有双胞胎或以上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位新生儿,可再获得1500元的额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