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对象:
1、乙种存款对象:是居住在海外或港澳台,或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短期来华旅游者;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驻华领事馆外籍人员,驻华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外籍科技人员,记者学者,专家,海归,留学生,实习生等;我国派往海外或港澳地区从事学习,工作,进修,科研,讲学等人员,以及按规定允许留存外汇的个人;
2、丙种存款对象:凡持有外汇,外钞的国内居民,以及收到海外,港澳地区汇入外币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