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参保人员携带住院材料、医疗机构等级材料前往乌鲁木齐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部门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2.参保人和申报人需承诺提交材料证实有效,已知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将终止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乌市社保局或其委托机构对就医费用进行核查。
3.经审核资料及相关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报销金额按照参保人员申报的领取方式支付给本人。若超过申报时限,无特殊原因的,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