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青岛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将执行省统一政策。参加2023年度青岛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应在2022年9-12月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3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3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在此之前,缴纳2022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