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视同工龄的认定依据是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规定的。根据中国劳动法,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限内,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的人员。而临时工视同工龄是指,在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长期用工合同或劳动合同后,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又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且临时工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的,其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正式员工视同,计算工龄和享受相应的待遇。
根据国家规定,临时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的,可以视为和正式员工拥有同等的工作年限,享受同等的待遇。而在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中,关于临时工视同工龄的认定标准和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些企业可能会规定,临时工工作满6个月、8个月、12个月等时间,即可视为具有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此外,一些企业可能还会对临时工的具体工作时间进行累计,例如,一周工作满40小时的时间可以算作一周的工作时间。这些都需要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工视同工龄的认定标准不同于试用期的认定标准。试用期是指在用人单位招聘新员工时,为了对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进行评估而规定的一段时间。试用期的工作时间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也不能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