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这篇文言文的意思是: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把它给玉石加工的匠人看了,玉匠认为它是珍宝,所以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把不贪当作宝,你把玉石当作宝,你如果把玉石给了我,我们都失掉了自己的宝,不如各自都保留自己的宝。”献玉的人很恭敬地说:“小人拥有玉,寸步难行,献出这个玉是想请求免于死难。”子罕把它放在自己的乡里,让工匠替自己雕玉,(卖掉玉)使献玉人富有之后,让他回到家里。
这篇文言文通过子罕和献玉者之间关于“宝”的讨论,强调了子罕不贪财宝的高尚品德,也反映了古人对道德的崇尚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