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火车站的出租车计费标准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定制定,目前的计费标准如下:
1. 起步价:10元(含3公里以内的行驶距离);
2. 续程单价:每公里2.4元/公里;
3. 停车等待费:每分钟0.4元,当空车停车等待时,超过3分钟开始计收停车等待费。
另外,在夜间23:00-次日5:00期间,计费标准与白天相同,但起步价为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