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承认多重国籍。根据柬《国籍法》,获得柬埔寨国籍一般有三种渠道:
(一)由出生而取得柬国籍:如父母一方为柬国籍,其子女可获柬国籍;在柬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可获柬国籍。
(二)通过婚姻取得柬国籍:申请者与柬籍配偶在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三年后,可申请柬国籍。
(三)外国人申请柬国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良好品德证明书;
2、具有无刑事犯罪纪录证明书;
3、在柬连续居住七年的证明书;
4、有固定住所;
5、有一定的听、写柬语能力,并愿意接受柬埔寨良好的传统与习俗;
6、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