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2、参保地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3、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