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医疗费用年限额是内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之和的上限,年限额为100万元。
(2)恶性肿瘤医疗费用年限额是指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医疗费用保险金之和的上限,如住院治疗跨年度,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计入开始住院日所在年度,年限额为100万元。
(3) 恶性肿瘤住院定额给付年限额为 5万元,恶性肿瘤住院日额保险金为 200 元每日。